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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苏兴化 学习贯彻《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》

2020年08月02日 12:44:05 来源:互联网  阅读:-

江苏兴化市委编办三个“强化”

学习贯彻《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》

中共中央印发的《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》是中央整体推进“四个全面”战略布局、加快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制度成果、理论成果,是我们党在机构编制领域第一部重要的基础性党内法规,兴化市委编办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,多点发力,持续推进《条例》不折不扣落实。

一是强化学习宣传,在学深悟透上持续用力。学深悟透是落实《条例》的第一道工序,是贯彻《条例》的基础环节。《条例》颁布后,兴化市委编办召开会议进行了专题学习,对贯彻《条例》以学懂、弄通、做实为标准,提出明确要求。组织编委会成员集中学习,同时以向市级机关部门主动宣讲、将《条例》纳入党校主体班次安排等方式开展专题业务培训。通过多层次、全方位的学习,努力做到知其言更知其义,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,从《条例》中找破解难题的依据,找解决问题的“药方”,不断提高运用《条例》做好机构编制工作的能力和水平。

二是强化配套建设,在制度完善上持续用力。兴化市委编办围绕贯彻落实《条例》、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,牢固树立“编制就是法制”意识,完善机构编制制度机制,严格落实机构编制动议、论证、审议决定、规范化要求组织实施环节,优化完善市委编委会议事规则、空编使用等相关管理制度机制;做好部门权责划分界定工作,制定和调整部门行政权力事项目录清单,加大执行力度,强化刚性约束;细化完善各项具体制度规定,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、创新工作方式、提升工作水平。

三是强化督查考核,在严格监督上持续用力。《条例》颁布后,兴化市委编办突出刚性约束,对《条例》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自查,总结成效、查找不足,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要求,从机构编制事项受理、论证等环节抓实抓细,做到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事项不得受理、不经过法定程序的事项不得办理,确保规范有序、科学有效地开展机构编制工作,使《条例》各项规定要求在实际工作中执行到位、见到实效,推动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科学化、规范化、法制化。坚持把机构编制工作情况和纪律要求执行情况纳入部门巡察、党委督促检查、选人用人专项检查、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监督范围,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、巡察机构、组织人事、财政、审计等部门协作配合,坚定维护《条例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。

中共兴化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许明镜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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